封闭楼梯间设置条件
更新时间:2017-11-06 11:18:06
封闭楼梯间设置条件:成都消防设备提示,封闭楼梯间---靠外墙,可自然采光通风,乙级防火门,首层扩大楼梯间。
1、裙房和除单元式通廊式住宅以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米的二类建筑(高规)。
2、12-18层单元住宅(高规)。
3、11层以下通廊式住宅(高规)。
4、医院、疗养院病房楼(多规)。
5、旅馆(多规)。
6、超过2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(多规)。
7、超过5层的其它公共建筑(多规)。
8、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层数超过2层的建筑(多规)。
9、地下商店和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地下层数不超过2层,或地下室内地坪距室外地面高度小于10米时(多规。)
10、超过2层的通廊住宅(多规,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)。
11、超过6层的居住建筑(多规,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)。
12、除通廊式居住建筑外的其它任一层面积超过500平米的居住建筑(多规,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)。
13、住宅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(多规,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。
14、地下汽车库和高度不超过32米的地上汽车库(汽车库防火规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