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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消防安全常识(下)
更新时间:2013-12-19 16:10:22
11、消防值班人员、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。
12、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,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、重点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,培训率要达100%,并持证上岗。
13、不要在宿舍、生产车间、厂房等场所乱接乱拉临时电线和私自使用电气设备,禁止超负荷用电。严禁在仓库、车间内设置员工宿舍。
14、企业的热处理工件应堆放在安全的地方,严禁堆放在有油渍的地面和木材、纸张等易燃物品附近。
15、褐煤、湿稻草、麦草、棉花、油菜籽、豆饼和粘有动、植物油的棉纱、手套、衣服、木屑以及擦拭过设备的油布等,如果长时间堆积在一起,很容易自燃而发生火灾,应勤加处理。
16、植物堆垛应存放在干燥的地方,同时做好防潮。堆垛不宜过大,应加强通风,并设专人检测温度和湿度,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。
17、企业职工要做到“三懂三会”,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、懂得基本消防常识、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;会报火警、会扑救初起火灾、会组织疏散人员。
18、火灾发生后,要及时报警,不得不报、迟报、谎报火警,或者隐瞒火灾情况。拨打火警电话“ 119” 时,要讲清起火单位、所在地区、街道、房屋门牌号码、起火部位、燃烧物质、火势大小、报警人姓名以及所使用电话的号码。报警后,应派人在路口接应,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。
19、电器或电线着火,要先切断电源,再实施灭火,否则很可能发生触电伤人事故。
20、穿过浓烟逃生时,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,并用湿毛巾、手绢等捂住口鼻低姿前进,防止有毒烟气的危害。